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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博士生“学术之旅”在我院举行
4月13日下午到4月16日上午,国家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吉林大学) 博士一行到访我院,开展了一场“沪杭学术之旅”学术活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共同组建的全国首批“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中心的华东基地设在维多利亚vic003。此次学术交流活动以“法治理论”为主题,邀请了我国法学界著名学者就相关领域的前沿问题进行专题讲座。
4月13日下午,孙笑侠院长、汪明亮教授、徐美君教授与中心博士进行了交流活动。孙笑侠教授首先致辞,对参加“沪杭学术之旅”交流活动的中心博士们到访我院表示热烈欢迎,随后向中心博士们简要介绍了复旦法学院的基本组织情况和学术研究情况,并期望这种交流活动能继续坚持下去。作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华东基地的组成人员,汪明亮教授向中心博士介绍了自己关于“刑法社会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徐美君教授介绍了上海司法改革的相关情况。
4月14日上午,按照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安排,孙笑侠教授作了题为“法律方法论若干问题”的讲座。孙笑侠教授首先由法学的一般特点出发,指出法学主要是一种职业知识体系和规范的科学。孙笑侠教授分析了人们常从不同角度针对法律问题有各自可以自圆其说的观点的原因,由此提出法学研究对象的“三度论”以及三种基本的法学研究方法。孙教授认为,对法本身即规则的研究学习应是法律人的基本功,是法学教育的主流内容,而法律方法论正是这种打通这种基本功的“任督二脉”。随后,孙教授依照司法活动的步骤,介绍了法律方法论的基本程式。接下来,孙教授就德沃金著名的“the only right answer”观点讨论了法律方法论的实践价值和功能。最后,同学们进行了踊跃地讨论交流,孙教授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4月14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作了题为“法治意识形态重构”的讲座。季卫东教授首先指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顶层设计的基本向度包括:主权学说和政治判断力、规范体系和法律共同体、操作技术和制度合理化三方面。随后,季教授根据对法律意识形态的谱系分析,指出现代国家治理的价值内核具有合理性和继承性的双重结构。季教授指出,中国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可以走出个人自由、历史共同性与社会自治以及国家权力相结合的“第三条道路”,并根据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新诠,对其“三元共和”理论进行了辩护。接下来,季教授具体分析了中国问题的状况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所体现出来的关于法律意识形态的变化,并根据当前全球金融资本主义体制下出现的问题指出探索法治范式创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季卫东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问答互动。
4月15日上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郑成良教授就其最新研究成果“专政的源流及其与法治国家的关系”与中心博士进行了交流。郑成良教授首先跟大家介绍了写作这篇文章的原因,随后就专政的起源、专政的历史演化、专政一词的起源及其语义演变、马克思的专政理论、列宁的专政定义及其引起的无谓辩护、苏联与中国的专政实践以及法治国家与专政的关系等七方面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其理论成果。最后,郑成良与中心博士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问答互动,现场气氛既活波又严肃,大家都深刻感受到郑成良教授的名家风采。
4月15日下午,孙笑侠教授继续作“法律方法论若干问题”的讲座,主要围绕着“法律思维特点及其‘二元论’”问题。首先,孙教授就法律思维与中国法律职业化运动的内在关联回应了学界对法律思维存在的误解。随后,孙教授阐述了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的关系,以及法律思维的基本规律。接下来,孙教授针对学界关于英美法中没有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以及法教义学不能“超越法律”的诸多观点进行了回应,深刻地指出英美法中也存在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法教义学是否具备超越法律的功能以及如何实现这种超越功能。随后,孙教授指出在实定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的对峙关系及其二元间的考量,构成了司法哲学的逻辑起点。最后,孙教授将时间交给了同学们,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
4月16日上午,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作了题为“法治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的讲座。何勤华教授围绕着“法治”这个主题,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他的学术观点。首先,何勤华教授分析了人类历史法治思想的基本演变,指出法治是人类法律文明进步的结晶。其次,何勤华教授追溯了新中国65年来法治的发展历程,总结了65年的法治发展历史的教训和经验。然后,何教授指出法治是我国国家政府回应当下社会发展的需要。最后,何教授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亮点的解读。
我院部分教师、博士后以及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学术交流活动。